看到這位議員出國考察的心得報告,有點心驚。
議員出國考察補助款,每一分錢都是人民的血汗錢,這應該是因"公"而出國考察,如果寫一個短短的報告,就已經錯字這麼多,怎麼能讓人期待,到底是到南歐去考察了甚麼?學習了甚麼?
如果只是去遊玩,應該要用自己的錢,而非申請補助款。如果根本沒有考察,連報告都寫不出來,因此而得到公家的補助,此部分是否有使國家陷於錯誤,而交付補助款的詐欺罪? 實在值得研究與討論。
社會需要資源照顧的人非常多,我自己是苦過來的人,每當九月,不知道有多少家長,帶著他們的孩子,等在銀行前面辦助學貸款,才能繼續升學。
如果我能順利進入議會,一定會用力監督任何一項議員的補助款,這個社會要進步,絕不能容許隨意假借名義出國,亂花錢的議員。